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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文写于1952年8月10日。作者小时候在北京长大,在此度过了25年的时间,1948年回到故乡台湾后,她将北京的生活点滴写成《城南旧事》一书,此文即是其中的一篇,所写的也是作者在北京的童年生活。
《窃读记》现代作家林海音女士创作的一篇散文。此文以窃读为线索,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赶往书店,藏身于众多顾客,借雨天窃读,到晚上才依依不舍离开的读书过程。真真切切地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文学知识的渴望。作者综合运用了细致入微的动作、自语式的独白等描写方式和比喻的修辞手法,使文章富有动人的魅力。
《窃读记》被选为沪教版语文教科书六年级第一学期第七单元第3课课文,鄂教版语文教科书九年级下册第1课课文,语文S版语文教科书六年级下册第25课课文,人教版语文教科书五年级上册第1课课文,鲁教版语文教科书四年级下册第25课课文。
扩展资料此文以“窃读”为线索,以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,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、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,细腻生动地描绘了“窃读”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,表现了“我”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。
文章的主干是一个故事,由两次“窃读”组成。第一次被老板发现,遭到拒绝。第二次是得到一个好心店员的理解,主动提供书本。如果仅仅写这样两个过程,文章有趣、动人程度也就很有限了。但是,文章采取了另外一种办法,显得十分动人,相当有趣。
作者在窃读上花了很多篇幅,但是趣味并不同,不断变化,显得挺丰富。被迫离开,很有趣味;伪装随意翻阅,也有趣味。享受到阅读之乐,也是有趣的,不过这时的趣味,成了另一种类型:“当智慧之田丰收,而胃袋求救的时候,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。要注意的是花生皮必须留在口袋里。”
参考资料百度百科-窃读记
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,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,她常常光顾书店,却从不购买书,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,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,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,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,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,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。
这个小女孩就是幼年时的林海音,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和自语式的独白描绘心境,细腻生动地描绘了“我”“窃读”时的独特感受与百般滋味,将一个极其热爱读书,渴求知识的充满灵性的“我”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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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鉴赏
把双重对比和丰富的心理层次结合起来,是此文最明显的特点。从构思上来说,这还没有接触文章的主体,文章的主体是好心店员的出现。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衬托这个好心店员。照理说这个好心店员该用最大的篇幅去描绘,用浓重的笔墨。但是前面已经指出过了,这个重要人物的描写却只有三言两语。
作者把重点放在自己无声的、不可的情感变幻上。的确,情感变幻是很丰富的,层次是很细致的:先是接过好心店员的书“害羞”得不知如何是好,后是“冲动”得没有法子把注意力集中在书上。一下子“吞食”了书中所有的智慧以后,走出书店,“浑身松快”。
总计起来这三个层次,和前面的内心活动比较起来,好像有点单薄,如果光是从心理层次的变化来说,的确有一点。但是,接下去有一笔,看来是闲笔,却不可忽略。那就是:花生米。
本来忘记吃花生米表现了读得入神、忘情、陶醉了,但是这最后一笔,却不是为了忘情,而是为了触发作者想起老师的话:“你是吃饭长大,也是读书长大的!”
这一句很精彩,比全文任何一句都有思想的光彩:读书的意义一下子提高了,不仅是在求知欲的满足上,而且是在精神的成长上。但是,作者还不满足,立意在高度上再次升高:“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,它应当这么说:‘记住,你是吃饭长大,读书长大,也是在爱里长大的!’”
这一笔很有力,也许可以说就是古代文论中所说的“豹尾”,很有思想的力量。力量来自三个方面:首先是把窃读曾经引起的对人类的“仇恨”转化为“爱”。其次是用“爱”来消解仇恨,作为长大的表现。而这比之吃饭,比之读书,更具有深刻的内涵。
最后,这一笔和前面在书店中“窃读”中看似闲笔的花生米,构成有机的联系,使结构显得完整,没有任何游离的、可有可无的笔墨。?
参考资料百度百科——窃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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